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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调”开始了!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调查的通知》
2017-11-24 16:56:09

       经李克强总理签批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,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。

 

土地调查是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

       1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,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,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,健全土地调查、监测和统计制度,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。

 

       2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,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调查的主要内容

       《通知》明确,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。

 

       1、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地类、位置、面积、分布等状况。

       2、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,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。

       3、土地条件,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、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。

       4、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,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、分布和保护状况。

具体安排

       《通知》强调,调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目标。

 

       2017年第四季度,开展准备工作。

       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,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。

       2019年下半年,完成调查成果整理、数据更新、成果汇交,汇总形成调查基本数据。

       2020年,汇总调查数据,完成调查工作验收、成果发布等工作。

      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“全国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地方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”的原则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——来源《中国国土资源报》